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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潜逃21年,国泰君安证券前员工因挪用客户资金144万被判刑!

2020-11-06 17:11:43 admin
  11月5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披露了一则裁判文书,国泰君安证券前营业部主管因挪用客户144万资金,潜逃21年后最终被判刑。  刑事判决书(2020)京0102刑初77号显示,被告人吕卫东

  11月5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披露了一则裁判文书,国泰君安证券前营业部主管因挪用客户144万资金,潜逃21年后最终被判刑。

  刑事判决书(2020)京0102刑初77号显示,被告人吕卫东于1995年入职北京君安证券营业部从事证券市场二级代理业务(1997年3月更名为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1997年至1998年8月期间吕卫东担任君安证券北京营业部B股主管兼柜台主管一职,负责客户B股开户、保证金存取、柜台单据移交等工作。

  1997年9月1日至9月4日,吕卫东利用其管理、经手保证金存取的职务便利,在收取客户周某某、孙某某、夏某分别交纳申购张裕B股的保证金总计1444640元后并未汇入公司账户,而是转入由其个人控制的林某账户,后其又使用公司资金为上述三名客户申购了张裕B股。

  随后在1997年9月至1998年6月期间,吕卫东使用被挪用的资金在林某账户内进行证券交易。同年6月至7月,吕卫东多次从林某账户内转出资金共计149万余元,并将其中130万余元再次转入由其控制的徐某1账户继续进行证券买卖交易,同年8月24日,吕卫东从徐某1账户取款共计122万余元,

  同年8月28日,吕卫东以请假为由逃匿。据该营业部同事刘某证实,“吕卫东请假外出后,公司担心账上有问题,专门查了吕卫东所管的业务后发现存在问题,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9年8月6日,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经侦支队接到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分局桥西派出所通知,1997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产144万余元的犯罪嫌疑人于当日11时到该所投案自首,后该支队民警将吕卫东接回审查。潜逃了21年的吕卫东终于归案。

  最终,吕卫东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据了解,北京君安证券营业部成立于1994年3月28日,2000年1月27日该公司名称变更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黄城根证券营业部”,2007年12月4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000402,股吧)证券营业部”。

  公开资料显示,国泰君安证券于1999年8月18日由国泰证券和君安证券合并设立,是中国证券行业长期、持续、全面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商。成立以来,国泰君安跨越了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全部历程和多个周期,始终以客户为中心,深耕中国市场,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确立了全方位的行业领先地位。2011到2018年,国泰君安营业收入连续八年名列行业前三。目前下设7家分公司,459家证券营业部。

  和讯商业指数显示,目前国泰君安证券资本充足,信用风险评级处于BB级;财务状况良好,评分775分(满分1000);量化信用指数B级;企业破产指数3/9,处于较低水平;交易对手风险指数6/10,风险较低;企业创新力指数70.68(满分100)。